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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系学生“两字一话”达标规范

发布时间: 2011-06-10      点击量: 

一、基本原则

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所以不但在汉字规范化方面要率先垂范,而且应当认真教育学生读写规范汉字。这是国家法令的要求,也是职业道德的要求。教师如果在讲课、板书和批改作业时,用字不规范,就会误人子弟。事实表明,中学生乱写错别字的原因之一,就是某些教师的影响。目前,社会上语言文字的规范意识比较淡薄,滥用繁体字、乱用不规范的简化字的现象相当严重。针对这一情况,教师在用字规范方面,更要尽职尽责。为此,高等师范专业的学生必须确立用字规范的意识,认真进行掌握规范汉字的训练。

汉字规范化,就是根据汉字发展的规律确立形体和书写的统一正字标准。规范汉字包括经过整理简化的字和未整理简化字的传承字。经过整理简化的字是指国家正式发布的《简化字总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所收的字。在以上字表所收字的范围内,三个字表的规定就是规范汉字的标准。未整理简化的传承字是指以上字表未收的社会公认的汉字,应当以国家审定的《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中华大字典》为标准。凡不属国家公布和审定的字,都不是规范字,其中包括一些错别字、已经公布废除的异体字、繁体字、旧印刷字,《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简体字和自造简体字。

二、基本规则

写汉字时笔画的先后顺序,简称笔顺。汉字中有单笔字和复笔字,在常用字中,只有一、乙两个单笔字,其余都是复笔字,书写复笔字都应注意笔顺。

复笔字的笔顺有以下基本规则:

1.先横后竖

竖与横相交,竖的笔首与横的身段相接,都应先横后竖。例外的是丑、贯、冉,其竖与横相交部分则是先竖后横。

2.先竖后横

竖的笔尾与横的身段相接,横的笔首与竖的身段相接(如占、非等),横的笔尾与竖的身段相接(如北、非等),横笔首尾与竖的笔尾或身段相接(如草字头、甘等)都应先竖后横。

3.先撇后捺

撇与捺无论是相离、相接还是相交,都应先撇后捺。

4.后写内点

内点是包括在主体内部的点。义、丹、终、卵。

5.后写右上点

有些右上带点的字或部件,一般都是后写右上的点,如戈、犬、尤、术、发、龙、成等。

6.先撇后折

由撇和折组成的字或部件,多数是先撇后折;但刀、力、乃、皮、发、龙、女和虎字头则是先折后撇。

7.从左到右

部分独体字、左右结构和左中右结构的字或部件,绝大多数是从左到右。但“阝”“卩”则从右到左。

8.从上到下

一般都是这样,上下结构和上中下结构的字书写的顺序是先上后下。

9.先外后内

部分独体字和包孕结构的字或部件,绝大多数是先外后内或先包外后包内,但凶、山和坐车旁的包内部分要先写,后写包外。区字框和可字框构成的字或部件比较特殊,都是先写横,再写包内部分,后写横折或竖钩。

11.先进“人”后关门

全包围结构的字或部件,先写上三框,再写内部成分,最后封口。

12.先中间后左右

有相当数量的字或部件,先写中间后写左右,如小、水、办、承、业、尚、兜、率、燕、录、聚等。

所有学生必须熟悉复笔字笔顺的基本原则。

三、基本要求

汉字书写技能指掌握正确的执笔方法、写字姿势和运笔方法,写出笔画清楚有力、结构工整匀称、力求美观的汉字,并按照行款格式,熟练地进行实用书写的技能。在中小学校中,汉字不仅是教学工作的重要工具,也是一项重要的教学内容。能否写出规范工整和比较美观的汉字,直接关系到教育教学的效果和教师的威信,也会对学生产生或积极或消极的影响。对学生的汉字书写进行示范、指导和严格要求,不仅是一种知识技能的教育,也是德育、美育的一项重要技能,只有教师率先垂范,齐抓共管,才能达到国家和社会的要求。至少,在课堂板书、批改作业和指导课外活动时不能对学生的书写产生不良影响。

1.笔画清楚

在写钢笔字、粉笔字或必要写毛笔字时,要求每个字的一笔一画,都清清楚楚,合于笔形的规范,不可随意多一笔少一笔,或变动笔形,笔画的走向要符合规则,不可倒插笔。

2.正确规范

除笔画要按上述要求注意正确规范外,在笔画的组合关系、字型结构和笔顺三个方面,也应按前面的要求,做到正确规范。不可变动笔画的相离、相接、相交的组合关系和位置;不可随意变动部件的位置和比例;不要违背笔顺规则,随意颠倒笔画的先后顺序。写行书时,笔画可作适当的简化和连接,笔画的组合形式也可作适当调整,但必须符合社会公认的规范,不可随意乱写。

3.匀称有力

匀称指字的结构布局匀称,符合结构规律;有力首先指笔画有力;其次指每个字的笔画之间、部件之间搭配适当,显得紧凑有力。

4.熟练美观

这是进一步的要求。熟练主要指书写的速度,再则常用字必须都熟练。不要有生有熟,夹杂其间,使人看了觉得别扭。美观则是指每个字以至全篇写得好看,给人以清晰感、愉悦感,力求达到形式美的要求。

成篇成幅的书写要注意款式。第一,要卷面干净。第二,要留有“天地”左右的空白。其比例是“天”(上部)要稍大,“地”(下部)要稍小,左右要均等,略小于“地”。第三,要布局恰当。整篇书写要注意题目、署名和分段。单幅书写如通知、感谢信和板书等,则要根据纸面大小、字数多少,写前预作设计,不要上松下紧或上紧下松。有题目、署名或上下款者要留下位置后,再根据正文字数作适当安排。第四,要行款整齐。行款指行列书写形式,实用书写多为横式,横看为行,竖看为列。

四、基本规范

普通话是教师的职业语言。教师语言应该规范化,规范化的标志是讲普通话,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使用的语言在语音、词汇、语法方面都要合乎普通话的要求,必须讲标准的或比较标准的普通话,这是教师职业语言的严格要求,丝毫不能放松。

1.规范性

教师为人师表,在学生看来,教师的一言一行都可以效法,因此教师的语言必须具有规范性,以期产生语言的正面示范效应。

教师语言的规范性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首先,教师必须运用国家宪法规定的“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推广普通话是国家一项重要的语言政策。学校是推广普通话的前沿阵地,每一位教师都应是推广普通话的模范。

规范性的另一层含义是教师的语言在遣词、造句方面不能有错误,尽量避免用词不当,语句不通,颠三倒四,口罗口罗嗦等语病。教师语言规范,潜移默化之下,学生也便能讲规范的语言,否则,就会产生消极的示范作用。

2.科学性

对于各种知识的讲解,语言必须准确无误。

3.针对性

必须针对不同的教育对象、教育内容和教育环境运用不同的语言。

4.鼓励性

应当把自尊、自爱、自我调整的权力留给学生,自己只起点拨、引导和激励的作用。教师要多几分耐心,多几分爱心。教师的语言应该象“雪中炭”、“三春雨”、“六月风”。

5.教育性

教师在开口与学生讲话时,一刻也不能忘记自己是教师,担负着对学生进行言传身教的重任,要时时做到“心中有人”、“目中有人”,首先要求教师语言本身要健康、文明、进步,禁绝粗俗、低级、反动。

6.审美性

教师的语言还应当具有审美性,有比一般人的语言更高的美学价值。它包括两个方面,即内容美和形式美。内容美要求教师的语言思想深刻,富于哲理,充实而又含蓄,常常具有令人豁然开朗的启迪性;形式美则要求教师在遣词造句和修辞上显示出高超的艺术,不能只满足于一般的规范化语言,要锦上添花,努力做到具有“建筑美、色彩美和音乐美”。

五、考核办法

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在国家规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即满分为100分的试题,口语考试总失分不能超过13分。具体特征为:

1.语音基本标准。即声平、韵母、声调遗留一类或两类型的部分语音错误或同时出现两类、三类中的部分语音缺陷。

2.词汇、语法出现少量的失误。

3.带有方言语调,但不太明显。

4.失分率13%以内,即得分在87分以上。

中文系的学生毕业后大部分是中学语文教师,所以在校学习期间必须提前进入未来职业的角色,这样才能使自己很快达到社会对教师这个职业的要求,也才能给学校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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