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本院概况 / 现任领导 / 正文

孙新峰

​科研副院长


孙新峰,男,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人。生于1972年2月。现为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导。校陕西文学研究所所长。1998年7月毕业于宝鸡文理学院汉语言文学教育本科;2009年7月获陕西师范大学文艺学硕士。主管科研和研究生工作,以及学科建设等工作。2006年晋升副教授(破格);2010年晋升教授(破格)。2014年、2016年分别入选“陕西省百名青年文学艺术家”人才扶持计划、“陕西省百名优秀中青年文学艺术家”人才计划;2018年入选陕西省第九批“六个一批人才”。主持国家一般项目、省部级、厅级项目8项。获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省政府优秀教学成果集体二等奖2项、省教育厅优秀教材集体一、二等奖2项、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获市政府社科成果一等奖2项、二、三等奖3项。获陕西省作协“最受读者欢迎的随笔文学奖”、陕西省文联“陕西省首届文艺评论奖”“陕西省首届民间文艺山花奖”等省级文学奖5项。曾任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新闻爱好者》、《贾平凹研究》等杂志编委。在《文艺理论与批评》《兰州大学学报》《当代传播》《当代文坛》《宁夏社会科学》《社会科学家》《学术探索》等发表CSSCI中文核心论文20余篇,其它核心论文30余篇。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等出版《陕西新时期作家论》等专著5部、在团结出版社出版诗集1部。言论散见于《文艺报》、《中国教育报》、《陕西日报》、《延河》(原创版)等。 系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创始会员、中国民俗学会会员、中国俗文学学会会员、陕西省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宝鸡市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兼任宝鸡市文联委员,宝鸡市地名区划特聘专家等。“诗歌陕军进京宣介活动”特邀评论家、国家、教育部以及宝鸡市委组织部等相关人才评审专家。

电话:0917-3565266

邮箱:342743001@qq.com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