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文传记疫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30日 12:50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部门):

当前正值学生就业应聘、职业资格证考试、论文答辩、实习高峰期,人员流动需求大,属地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形势依然严峻。为扎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根据陕西省教育系统应对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落实自省外返校人员管控要求的通知》《关于认真落实〈陕西省应对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扎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员工健康和校园稳定,现就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完整、全面认识党中央确定的疫情防控方针政策,坚决克服认识不足、准备不足、工作不足等问题,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厌倦情绪,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巩固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责任单位:校内各单位

二、严格落实外省返校人员闭环管理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陕教疫控组发〔2022〕40号”文件要求,准确掌握外省有返校意愿师生的活动轨迹。返校师生必须按照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批、归口管理部门统计、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备等流程提前2天完成报备,方可有序返校。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擅自返校,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的人员暂缓返校。对所有自省外返校人员落实一周闭环管理和核酸检测“三天两检”要求,减少非必要接触。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做好闭环管理人员教育引导和闭环管理期间的生活保障等工作。

牵头单位:学工部、研究生院、人事处、离退处

责任单位:各学院(部门)

三、严格校园门禁管控

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的门禁管理工作,师生员工、校内住户进入校园,严格实行“验身份+查两码(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合理设置通道,做到逢人必检、逢车必查、逢物必验,校外无关人员不得进校。

责任单位:保卫处

四、持续推进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工作

继续引导校内师生、住户做好接种工作,做到应接尽接,应接早接,无禁忌者全员接种,筑牢校园免疫屏障。要认真组织所属人员落实教职员工和学生每天20%的核酸检测抽检要求,确保核酸检测安全有序。要坚持将保安、保洁、食堂从业人员、快递站点工作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纳入核酸抽检范围,并将核酸检测结果作为上岗依据。

牵头单位:学工部、研究生院、人事处

责任单位:各学院(部门)

五、加强疫情值班和信息报送

坚持落实疫情防控期间“24小时”值班和“日报告”、“零报告”、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晨午检等制度,加强人员“网格化”管理和重点人员摸排监测,每日精准掌握师生动态。加强对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省外旅居史、密接者等重点人员的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以及隔离等措施;对因病缺勤缺课的师生员工要密切追踪诊断结果和病情发展,严格执行返岗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做好登记台账,严禁带病上岗上学。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学工部、研究生院、校工会、人事处、后勤管理处

责任单位:各学院(部门)

六、持续开展师生健康教育培训

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提醒师生做好自我防护,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多渠道,多途径开展防疫培训,让教职工和学生掌握相关知识技能和最新防疫政策,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防控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共同营造科学防控的校园氛围。

牵头单位: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学院(部门)

七、做好教育引导和舆情监测处置工作

要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和师生教育引导工作,引导师生正确看待因疫情防控带来的不便。要建立完善舆情处置工作机制,持续做好涉疫敏感信息的监测、研判和处置工作。要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发现不实信息和谣言传言,迅速妥善处置。

牵头单位:宣传部、学工部、研究生院、人事处、网信处

责任单位:各学院(部门)

八、加强校园卫生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要做好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人群密集重点场所及校车、公务车等交通工具的经常性消毒消杀工作,持续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加强食堂和校内超市管理,做好校园保供稳价工作。要加强冷链管理,尽量避免采购冷链物品,对直接接触冷链物品的人员建立信息台账,并上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要严格按照属地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建立足量位置相对独立的校内隔离缓冲区。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

宝鸡文理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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