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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文理学院毕业生离校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2011-07-01      点击量: 

各位毕业生:

时光荏苒,光阴似箭。你们经过几年努力,圆满完成了大学的学习任务即将踏入社会,奔赴祖国各地建功立业,在此学院祝愿每一位毕业生一路走好,事业成功!

离校前夕,学院要求每位毕业生应注意以下事项:

1.近期无特殊情况不要外出,学院有关部门随时可能通知你核对各种表格、数据,为了不给你离校后的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请你按时并认真做好此类工作。

2.全体毕业生必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628日、629日)内办理完毕离校手续,逾期不再办理。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也必须按要求办理离校手续后,方可领取本人档案。

3.在离校手续办完(包括缴纳所欠学费等)之后,毕业生手中应持有:《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迁移证》、《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毕业前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还应持有《毕业生档案》,请各位毕业生认真核查。

4.落户西安市并且用人单位隶属于陕西省省属单位(含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单位是中央驻陕单位的本科毕业生在领取《报到证》时应同时领取西安市《城控卡》。单位隶属于西安市的毕业生凭《报到证》和本人身份证到西安市教育局(师范类专业)或西安市人事局(非师范类专业)自行办理《城控卡》。

5.参加陕西省从医从教计划的2011届毕业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先到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省体育场院内)报到,联系人:杜直前,联系电话:02985266013。参加西安市从医从教计划的2011届毕业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先到西安市人事局报到,联系人:赵启晨,联系电话:02987295955

6.毕业生领取本人档案后,要注意保管,确保安全。到单位报到后,必须及时将档案送交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并注意提醒用人单位及时将档案回执寄回学院。档案事先由各系统一密封,个人不能私自打开,否则后果自负。

7.毕业生到单位报到时应首先同用人单位取得联系,问清路线和所带物品等情况,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规定的有效时间为一个月,请毕业生按规定的时间去单位报到,如果临时有事不能按时报到的,请同用人单位联系,说明情况,取得同意。

根据省教育厅派遣文件规定,我院2011届毕业生报到证打印日期为201171日,报到期限为一个月,即报到时间为201171日至201181日。请各位毕业生周知。

                                 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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