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缓解他们在经济上的压力,宝鸡文理学院建立和完善了以“奖、贷、助、补、减”等为内容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其主要资助方式有: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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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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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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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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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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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每年奖励 5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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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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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1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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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励志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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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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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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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1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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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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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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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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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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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0月份(新生从入校次年起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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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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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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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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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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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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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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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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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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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3500元/生/年 二等:2500 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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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1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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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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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金额不超过当年学费、住宿费的总和,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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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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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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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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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1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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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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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金约2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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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期开学初
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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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我院正式在册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道德品质优良,无违纪等不良记录,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且经济困难家庭,均可申请以上奖学金和助学金。经济困难家庭,主要指军烈属和城市低保户、农村特困户以及老少边山穷地区的贫困家庭。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江苏、湖北、重庆、甘肃、陕西省是全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批试点省份。今年起,陕西已开展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凡参加高考并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在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宝鸡文理学院
二00七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