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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九届金像杯微电影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0-27      点击量: 

为了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强我院学生传媒艺术素养、实践创作能力和创新精神,充分展现我院学生在导演编剧、剧本写作、影像拍摄、剪辑制作等方面的创作才能,文传学院与数字媒体影像团队决定联合举办第九届金像杯微电影创作大赛。请全院各年级和各专业同学积极准备,潜心创作,踊跃参加此次活动。大赛具体事项如下:

一、参赛对象

文传院各专业全体学生、数字媒体影像团队成员。

二、参赛作品要求

此次大赛主要分为剧本创作和视频创作两个组别,同学们可根据创作情况选择其中一组参加,或分别参加两个创作组的比赛。为保证创作质量,每个同学或团队原则上最多提交两个作品(两个组别各提交一个作品)。

(一)剧本创作组

1.剧本类型:(1)微电影剧本:参赛剧本须为电子版的DOC文档或PDF格式,分场景剧本,不少于八个场景,写作格式符合基本规范。(2)舞台剧剧本:独幕剧、多幕剧均可;以话剧形式为主,写作格式符合基本规范。

2.剧本要求:剧本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故事合理,人物鲜活,主题鲜明,格调健康,有一定艺术性。不得含有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二)视频创作组

1.视频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剧情片、纪录片、创意片、公益广告、MV、动画片等。

2.作品要求:(1)作品内容符合时代精神,思想健康,主题鲜明,有一定积极现实意义。(2)作品应有完整的片头片尾及字幕,格式为MP4H.264),像素比例1920*1080

三、时间安排

自发布通知之日起比赛正式启动;

2022111——1215日:作品征集;

20221216——1225日:作品奖及单项奖评选;

20221226日——1231日,宣布评审结果并颁奖。

四、奖项设置

作品奖:一、二、三等奖,奖项数量依据征集作品质量确定。

单项奖: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编剧、最佳摄影、最佳剪辑、最佳特效、最佳新人奖、最佳人气奖、最佳男/女主角等。

五、注意事项

(一)参赛作品应为本院学生或学生团队于2021年度独立原创作品,作品版权明晰,无任何抄袭或挪用他人作品行为。

(二)参赛者请于1215日之前,将作品上传到非线编实验室(实验楼307“网盘-公共资源区-第九届微电影大赛”文件夹内,并填写文件夹内的参赛登记表。

(三)咨询老师:李少华老师、赵阳老师

主办: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数字媒体影像团队

承办: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教研室

协办:现代传媒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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