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传团字[2023]15号
学院各班级团支部:
按照学校《关于面向广大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为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展现我院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我院将举办2023年校园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山河锦绣,共谱乐章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团总支
承办单位: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学生会文艺部、研究生会文艺部
三、参赛对象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全体本科生、研究生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初 赛:十月中旬
决 赛:十一月上旬
五、具体要求
(一)参赛内容
紧紧围绕本次比赛主题,参赛歌曲要求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突出近年来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方面发生的变化;鼓励演唱符合校园特点的原创歌曲。
(二)参赛要求
1.参赛选手依次上场清唱或配伴奏演唱自选歌曲,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2.演唱形式可以是独唱、组合。
3.评分内容包括歌曲内容、音色音质、演唱技巧、仪表仪态富有青年人的活力与朝气。
4.比赛进行中,评委可根据时间,对参赛选手歌唱时间进行限制。
5.以班为单位于2023年10月12日下午16:30前将报名人员详细信息(班级、姓名、联系方式、演唱曲目名称)及演唱曲目伴奏发送至文艺部邮箱:1253145491@qq.com。
六、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获奖选手将获得由学院党委颁发的奖状及奖品。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团总支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