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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题作品征集与评奖启事

发布时间: 2024-09-30      点击量: 

2024年9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宝鸡青铜器博物院考察时强调:“尊崇热爱中华文明,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代一代传下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生存之根、立世之魂、传承之本。为深入推进课程思政建设与美育工作,引导学院青年学子感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魅力、讲好中华文化故事、弘扬中华美学精神、传播中华传统美德,坚定文化自信,学院决定举办“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题作品征集活动。

一、征集范围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本科生、研究生

二、征集时间

2024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三、征集内容

以“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选取传统文化相关素材,以文字、创意设计、视频等方式记录生活、抒发情感、表达思考。

四、作品要求

1.作品须原创,为我院学生本人创作完成,以思想深度与艺术水平为考核标准。作品应思想主题健康向上,富于创新,文责自负。

2.作品形式主要包括以下5类:(1)诗歌、散文、小小说、随笔、影视剧本等文学作品;(2)海报、漫画、宣传品等设计作品;(3)访谈、纪实、综述、短评等新闻作品;(4)创意、朗诵、表演、动画等视频作品;(5)展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的优秀教学案例。

3.文字类作品一般应在3000字以内;全文为宋体字,标题二号加粗居中,班级作者署名三号字(居中),正文小四号(文内一级标题加粗)。视频作品一般应在10分钟以内,格式须为MP4或MPEG,画幅比例16:9,分辨率为1080p,简体中文字幕或中英双语字幕。

4.本次作品征集为学院课程思政与实践教学专题活动。每位学生均应参加,至少提交1件(篇、幅、部)作品,毕业班同学自愿参加。新闻作品与视频作品鼓励跨专业联合创作,评奖时予以考虑。

、投稿方式

作品应精心完成,注明作者专业、班级、姓名等信息,文档命名如“23汉语言2班王小二《特殊记忆》”,发班级学习委员。学习委员按作品类别整理、填写汇总表,压缩包与邮件标题命名为:“XX专业XX级X班参赛作品”,分别发送以下邮箱。

1.文学作品:861672589@qq.com(魏强老师)

2.设计作品:2558985986@qq.com(王小宁老师)

3.新闻作品:29420634@qq.com(余亚莉老师)

4.视频作品:543089045@qq.com(孙立老师)

5.教学案例:104681171@qq.com(郑新丽老师)

评审表彰

1.班干部应带头创作践行文化传承,动员同学踊跃参加展示专业能力。学习委员应主动联系老师,整理后于11月28日至30日之间发送作品。

2.各负责老师对征集到的作品,要及时初审,择优推送宣传,营造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氛围。

3.本次作品征集活动,学院按文学类、设计类、新闻类、视频类分类评审,每类根据作品质量与数量评出5%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按各班提交作品的数量与人数比评选优秀组织奖10项予以表彰。

4.获奖的优秀作品,学院推荐在主流媒体公开发表或参加校外专业比赛,编入“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作品集。

5.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一经发现并确认侵权行为,将撤销已获得的奖励和荣誉,并给予通报批评。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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