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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应龙荣获“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称号

发布时间: 2023-05-11      点击量: 

5月10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召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大会,我校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语言教研室主任、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执行主任王应龙副教授荣获“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称号。本次表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178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294名,其中陕西省高校教师仅有2人。

王应龙老师获得全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称号,是继我校在2021年被教育部、国家语委认定为第二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之后,我校在语言文字工作方面获得的又一项突出荣誉,对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学校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以及应用、提高方面起到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

此次表彰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22年来首次,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旨在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激发各方创新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引领社会各方面形成推广普及强大合力,在全社会营造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浓厚氛围,推动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教育部网站、教育部新闻办微言教育平台、央视新闻等多家媒体对本次表彰大会进行了报道。(教务处、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李建鹏  图/王应龙 审核/王参军、兰拉成)

 

教育部新闻办 微言教育:

https://mp.weixin.qq.com/s/A2Nu-7uJ1vkALBK6SMM8OA

 

教育部 国家语委:

http://www.moe.gov.cn/srcsite/A18/s7066/202305/t20230509_1058929.html

 

央视新闻客户端:

https://content-static.cctvnews.cctv.com/snow-book/index.html?toc_style_id=feeds_default&share_to=wechat&item_id=2455039841351126830&track_id=C80354A8-DF03-4FBD-B202-DC7B8B47960D_705379205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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