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召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大会,我校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语言教研室主任、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执行主任王应龙副教授荣获“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称号。本次表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178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294名,其中陕西省高校教师仅有2人。
王应龙老师获得全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称号,是继我校在2021年被教育部、国家语委认定为第二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之后,我校在语言文字工作方面获得的又一项突出荣誉,对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学校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以及应用、提高方面起到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
此次表彰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22年来首次,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旨在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激发各方创新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引领社会各方面形成推广普及强大合力,在全社会营造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浓厚氛围,推动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教育部网站、教育部新闻办微言教育平台、央视新闻等多家媒体对本次表彰大会进行了报道。(教务处、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文/李建鹏 图/王应龙 审核/王参军、兰拉成)
教育部新闻办 微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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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国家语委:
http://www.moe.gov.cn/srcsite/A18/s7066/202305/t20230509_1058929.html
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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